丁先生-禁止小型轿车美容店室外喷漆

    信件主题: 丁先生-禁止小型轿车美容店室外喷漆
    来信人: 丁仁录 来信日期: 2019年10月15日 来信编号: DH201910160265
    信件内容: 枣园村12组有一家小型轿车美容店,店员每天在室外进行汽车喷漆作业,且产生的味道刺鼻伴有异味,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环境, 现丁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禁止该店在室外进行喷漆行为。
    信件回复: 汉滨区:江南中队前往新城街道枣园村12组开展调查,与投诉人联系,确认该汽车美容店为天和汽修厂。我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修理厂严格遵守环保错时生产10时至16时不允许喷漆作业,也已取得投诉人满意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汉滨区
    回复时间: 2019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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